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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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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录更新时间:2020-04-23 12:29:54
网站名称: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站域名: zjj.laibin.gov.cn
归属主类: 社会教育
归属次类: 政府组织
内容分类: 地方政府网站
分享帐号: 该网站由会员网友(51*****658@qq.com)分享提供
网站简介: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一)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规定、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二)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三)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配套政策并指导、组织实施。(四)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各种管线(含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管道、电力、电讯、广播电视、城市照明及其他工程管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及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报建登记审批(招标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负责市级范围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发。负责建设工程设计防雷、防震、消防审批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五)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房地产行业的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六)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市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实施计划、技术、造价和质量管理。负责进入本市辖区内的施工、检测、监理等单位的诚信库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各类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的实施。(七)负责全市城市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管理。负责拟订市本级城市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人防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工作。(八)负责指导全市小城镇建设和村屯建设管理。指导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乡村风貌提升,优化农村建筑风貌,指导开展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和传统村落建设。负责汇总村镇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工作。(九)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市工程施工报建、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十)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核发、管理。依法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咨询、经纪、评估等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行业统计工作。(十一)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的科学技术推广及应用。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含防雷、防震、消防设计等)和建设行业科学技术的管理。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合作交流、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十二)负责全市人民防空规划、指挥、工程建设、防空救灾、教育培训等。组织拟订战时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种训练演练、保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战时组织城市防空袭工作。制定群众防空袭组织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开展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指导开展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训练工作。指导开展人口疏散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承担市人民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专业队伍和信息保障等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十三)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消防设计和抗震设防审查管理。负责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负责建设工程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以及消防工程施工过程的抽查。(十四)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消防设施、防雷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施、抗震设防建设,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配建消防设施、抗震设防。(十五)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档案管理。负责城市建设档案收集、归档、保存、管理工作。(十六)负责全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十七)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造价、建筑节能及白蚁防治等管理。(十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来宾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站标签: 来宾 住房城乡建设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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