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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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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名称: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
网站域名: nyj.yl.gov.cn
归属主类: 社会教育
归属次类: 政府组织
内容分类: 地方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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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简介: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是主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承担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落实、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科技服务等职能。其主要职责:(一)提出全市农业发展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的政策制定;编制农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指导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酬劳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三资”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三)指导全市粮食、果品、蔬菜、油料、中药材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四)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管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方案并指导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五)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县区农业部门加强对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和提质增效;制定全市特色优质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六)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负责农产品质量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和农产品“三品一标”监督管理。(七)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菌种、蚕种)、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对农业相关造法案件查处并负责县区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复议,组织农业行政处罚听证.负责核发在全市范围内从事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八)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对市内植物的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九)负责全市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和农业信息服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的农业统计工作;负责拟订农业相关产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十)拟订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都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承担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十二)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制定农产品产地污染防治与保护规划,提出划定或调整禁止生产区的建议,经批准后设立,变更或除标示牌,拟定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节水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十三)负责全市农机管理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十四)负责全市农垦工作。(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站标签: 榆林 农业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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